(一)、进口单证流转、集装箱设备交接和作业流程
船舶到港24小时前提供进口有关资料(“船舶到港预报”、“箱位报”、“集装箱清单”、“货报”)。卸船前提供进口所有资料(“集装箱清单”、“舱单”、“船图”、“危险品清单”、“特种箱清单”、“装卸港残损记录”),如因资料不齐而耽误作业或由资料原因造成不必要搬移及错卸箱,均由船舶代理人承担其责任。
(二)、进口重箱提货的单证流转及集装箱设备交接

(三)、出口货物装箱提取空箱的单证流转及集装箱设备交接

(四)、出口集装箱装船的单证流转及设备交接
船代公司在船开航前三天向我司提供《出口货物装货清单》,最后加载单裁止装船前一天14:00时,内贸集装箱内部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