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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港集团“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集团“十大工程”建设项目,确保今年各项经济指标和重要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企业服务百日克难”和“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温委发〔2011〕135号)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现就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破难题、攻难关、促开工、抢进度、提实效”的工作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大干三个月,奋战一百天,着力解决资金筹措、征地拆迁、项目报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港口吞吐量,确保今年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内容
    1.开展2011年主要经济指标攻坚。包括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营业收入、利润,安全生产指标及节能降耗指标等。
    2.开展前期项目攻坚。通过倒排项目前期节点计划、梳理推进路线、定人定责定时限、向上争取、衔接申报和跟踪催批等措施,加大“跑办”力度,推进前期项目在项目核准、土地报批、方案设计等重要节点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项目尽快落地,为明年投资和重点建设打下基础。
    3.开展开工项目攻坚。加大力度做好未开工项目招投标等最后阶段工作,尽早落实建设条件,确保计划年内开工的项目按时开工建设。
    4.开展在建项目攻坚。围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突出抓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问题的协调和解决,确保这些项目连续大规模施工建设,加快推进续建项目的建设进度。
    5.开展资金保障攻坚。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增加信贷额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做好企业债发行工作,尝试项目BT等新融资方式。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三、实施步骤
    从2011年10月下旬开始至2012年1月份,集中一百天时间,对集团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专项行动,有效破解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一)启动阶段(2011年10月下旬)。全面部署破难攻坚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下旬—12月下旬)。按照攻坚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时间,创新工作方法,开展难题攻坚,确保按时完成攻坚任务。
    (三)总结阶段(2012年1月上旬)。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成效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团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明确目标,周密计划,科学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集团“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汤宝林任组长,蔡少盾、黄炉光、杨育孜、叶永清、薛洪炯任副组长,成员由刘文耀、虞胜春、许祥斌、陈万全、黄世祥、黄兆林、陈巧敏、余建业、顾银龙、朱兴隆、陈敦林、周梦红、黄博文、潘爱国、陈伟、梁昊文、王俊伟、孙单、裴磊、孙子倩等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永清兼办公室主任,黄世祥、黄兆林、孙单为办公室副主任。“百日攻坚”计划表中的各项任务责任单位、项目组,要组建强有力的团队,按照要求全力推进。
    (三)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各单位要将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作为攻坚重点,按问题难易程度进行分类梳理,按轻重缓急实行重点突破。根据“百日攻坚”月度计划,按目标任务要求倒排时间,重点工作要分解细化到每一周,责任到人,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四)协调配合,共解难题。“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集团各分管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发扬苦干实干、连续作战的精神,“沉下去、靠上去、钻进去”,把主要时间、精力放在项目上,逐一落实分解项目的推进任务、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一个节点、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切实加强与项目涉及的省市有关单位、部门之间的衔接、沟通和协调。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加强项目督查督办,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汇总”,各重点项目实行“周周有计划,一周一上报”。根据市委市政府投资类项目考核要求,制定工程项目考核办法,前期类建设项目按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工可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招投标等四个环节给予相应的考核,实施类建设项目按照标准工期要求进行考核。考核责任部门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梳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协调解决意见。集团将把“百日攻坚”行动成效作为集团下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在集团网站、温州港报开设“百日攻坚”行动专栏,坚持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广泛宣传“百日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及取得的成效,全程跟踪、定期报道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先进单位和个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攻坚行动之中,努力营造全力支持、广泛参与、创先争优、真抓实干、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温州港集团工程建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力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成效,并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创优争先的长效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本级单位投资考核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11〕119号)和《关于开展温州港集团“十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温港集〔2011〕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1年度集团“十大工程”建设中包含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领导及责任人(具体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对象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所处的阶段不同,分已开工建设的实施类项目的形象进度和投资额,及前期审批类项目的审批进度(以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为准)。
    三、项目设置和赋分办法
根据已开工建设的实施类项目和前期审批类项目,分别采取不同的评分办法计算每个项目月度和年度总分。承担多个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领导、责任人的年度考评分为各自负责项目得分总和的加权平均值。
    四、项目年度投资任务和前期工作任务的确定
    “百日攻坚”任务目标:以在四季度完成集团“2011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前期计划”为目标,进行逐月考核,并于2012年年初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考核办法和具体情况,项目2011年9月份之前的实施进度以9月底为准。
2012年项目计划:以集团“十二五”规划要求和各项目部2012年实际工作要求为基础,参考温委办发〔2011〕119号文件要求,综合平衡。
    五、项目考核赋分方法
    1.每个项目的考绩打分标准以温委办发〔2011〕119号文件标准为依据进行赋分,并对各个项目的完成情况在年底进行考核,计算全年工作完成率,以完成率得分作为考绩标准。
    2.处于前期审批阶段的项目,前期工作考核设总分100分,分为四个节点目标(分别为: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出具项目服务联系单或召开项目建设条件联审会;完成工可批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完成施工招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每个节点工作完成得分25分。前期节点工作未按计划时间完成的,每拖延一个月完成,额外扣除该节点应得分数的10%(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实施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月开始计算,建设期限以合同工期或36个月作为期限,并据此计算每月计划投资额。
    4.前期项目没有当月节点工作目标,或已完成总投资额的扫尾项目,按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进行考核。
    5.当年开展前期并开工的项目,以两者工作完成得分率均值作为全年考绩成绩。
    6.年度考绩得分8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7.对于投资特别大或影响特别的项目,参考市有关得分系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考绩办法为试行办法,若市考绩政策(考绩计算办法)调整,相应进行调整。年度考绩目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