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基础水费 |
服务费 |
单位 |
港区“再生水”费用 |
按公司与再生水服务单位乐清市紫恒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结算计收 |
1.00 |
元/吨 |
自来水费用 |
按当地物价局标准计收 |
1.60 |
元/吨 |
说明:1.港区“再生水”基础水费按照按公司与再生水服务单位乐清市紫恒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结算计收,如计收标准发生调整,公司将做相应调整。
2.自来水基础水费按当地物价局标准计收,如遇物价部门计收标准调整,公司将做相应调整。
3.本收费标准自2019年7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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