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温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输气工程海底管道铺设作业需要,根据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航政-CA〔2022〕30)准予瓯江沙头水道断航的相关要求,为保障断航期间水域安全,对该水域实施临时封航与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航时间: 2022年11月04日1200时至2022年12月04日1200时。
二、封航水域:沙头水道岐头至小门山附近海域,即以下4点(CGCS2000)依次连线范围内海域:
A、27°57′56″N/120°59′44″E;
B、27°58′48″N/120°57′12″E;
C、28°01′01″N/121°03′26″E;
D、28°01′41″N/121°02′41″E。
三、注意事项:
1.施工船:“俊昊3”“海建1”“浙三驳2002”在上述水域内进行管道敷设作业。
2.施工单位应在易见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施工船应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警戒船“海安11”、“海安16”、“晟通008”、“圣发拖118”,安排在封航水域航道两侧,负责现场警戒,确保VHF14/16频道值守和畅通,加强值班了望,密切注意过往船舶动态,提前引导过往船舶安全行驶,必要时采用应急安全措施。
3.各船舶应服从VTS中心和现场警戒船指挥。禁止一切无关船舶驶入封航水域。
4.航经船舶应提前安排绕行航线,谨慎驾驶,加强了望,远离封航水域。
5.各航运企业、码头业主等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6.联系方式:
温州VTS中心:VHF14;0577-88150075。
温州乐清湾海事处:0577-61678395。
施工单位:15022790482。
2022年11月3日